行政许可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对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华山珑城观华园店等药店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3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公示期结束之后,请到审批大厅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监督电话:68967303电子邮件:spdt@jnfda.gov.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邮编:250000
特此公示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