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检查,对以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发给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监督电话(传真):020-37886138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编:510080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检查,对以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发给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监督电话(传真):0755-8307006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邮编:518000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检查,对以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发给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监督电话(传真):0755-8307006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邮编:518000点击查看原文
广东新南方青蒿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点击查看原文
乐昌市坪石镇健康药店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规定,我局已依法注销珠海市好邻居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分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通告。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依照《威海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申办程序》,经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规定,拟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8年8月13日始至2018年8月2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631-5897178)。特此公告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13日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依照《威海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申办程序》,经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规定,拟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8年8月13日始至2018年8月2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631-5897178)。特此公告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3日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局依照《吉安市药品经营企业换证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国家食药监总局颁布的《药品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第二部分药品零售企业)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2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6-8293970 传真:0796-8293970 通讯地址:吉州区吉州大道 18号 邮编:343000 电子邮件:jafda@sina.com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6个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8年8月13日始至2018年8月2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特此公告监督电话:0632—8020328传真:0632—8020328邮编:277800 电子邮件:ypscjdk@sina.com通讯地址:枣庄市新城嘉汇大厦4A02室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