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粤府函〔2019〕430号

《预案》结合广东疫苗管理省情进行编制,明确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内容主要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报告和评估、分级响应、风险沟通、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和预案实施等八个部分。根据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应对工作需要等因素,将疫苗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依次对应Ⅰ、Ⅱ、Ⅲ、Ⅳ级响应,同时着重规范疫苗安全的监测、预警、报告和评估等环节。《预案》试行期为2年。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页 更新时间: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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