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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快讯从多条动态中精选 3 条。头条关注江西省药监局公开的一起医疗器械行政处罚——企业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被罚款并没收非法财物;同时覆盖河北一家药品批发企业因多项违反 GSP 被暂停销售、河北 2 家药品批发企业主动申请暂停经营。以下为您逐条解读。
2026年,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文件确立了以“规模化、集约化、数字化、智能化、可追溯”(“四化一追溯”)为核心的建设标准,旨在破解各地标准不一、监管碎片化等行业痛点,推动药品物流向现代化、智能化供应链转型,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8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综合处印发《关于落实药品网络零售“十严禁”要求的通知》。十严禁约束零售企业与平台,但直接收口医药代表在社群、私域、直播里的学术动作边界:监管口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药代表代表线上动作没有“宽松区”。如有医药代表合规培训需求,欢迎咨询。
第三方承接监管服务的四条路径: 路径一|系统内智库:青海委托国家级研究机构做网售监测; 路径二|高校团队:海南15万委托公立高校做药物滥用研究; 路径三|专业咨询:云南14.66万内控评价. 路径四|综合服务:萧县32.8万、550批次食品抽检委托省属检验机构. 四条路径互补不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