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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工作程序》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4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传真):0527-84396285
通讯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市药监局行政服务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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