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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崇左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2018-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1家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公示期自2018年7月23日始至2018年8月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传真:0771—7833879 联系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城南八路17号 邮政编码:532200 电子邮件:cz-spcy@gxfda.gov.cn 特此公告。 崇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3日点击查看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青岛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第2018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7月23日始至2018年8月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32-85916852 传真:0532-85916852通信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 邮政编码: 266071电子邮件:qdfda-sc@qingdao.gov.cn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23日点击查看原文

  • 长沙市药品经营许可现场检查公示(2018-0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四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由企业申请,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对以下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审查,审查结果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网址http://syjj.changsha.gov.cn/,公示审查期3日,自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31-88665029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0771室邮政编码:410005点击查看原文

    湖南省
  • 广西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8年第6号)

    广西金海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点击查看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济宁市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公告(2018-7-17)

    济宁市兖州区康睿大药房等8家药品零售企业不具备药品经营条件,不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点击查看原文

  • 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C-GD-2018(年)-SZ 第9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检查,对以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发给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监督电话(传真):0755-83070069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邮编:518000点击查看原文

    广东省
  • 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告C-GD-2018(年)-SZ 第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检查,对以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发给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监督电话(传真):0755-83070069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邮编:518000点击查看原文

    广东省
  • 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的通告

    韶关市大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乳源一分店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点击查看原文

    广东省
  • 咸宁市药品GSP认证公示(2018年第1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现场认证检查和资料审核,以下 4 家企业通过现场检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6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15-8206918 邮箱:1204626657@qq.com通讯地址:咸宁市温泉青年路6号邮政编码:437100特此公示。点击查看原文

  • 吉安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公示(2018第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规定的内容,决定准予药品经营许可变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6-8293970 传真:0796-8293970 E-mail:jafda@sina.com  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18号  邮政编码:343000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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