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1户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931-7617838传真电话:0931-7617602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邮编:730000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25日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贵州润生制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25日至8月7日。监督电话: 0851-86810760(省局机关纪委) 0851-86705187(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传 真: 0851-86705187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百花山路70号邮 编: 550004举报邮箱: gzsypsprz@sina.cn特此公示。 贵州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2018年7月25日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组织认证检查,百色市顺阳大药房等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现予公示,公示期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8年07月25日至2018年08月03日。监督电话:0776-2960166(市局办公室)、传真:0776-2960066。地址:百色市右江区河南新区莲塘大道旁;邮编:533000;举报邮箱:bs-sc@gxfda.gov.cn。特此公示百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07月25日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3家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至2018年8月3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377-61177773通讯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与范蠡路交叉口东200米邮 编:473000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依照《威海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申办程序》,经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规定,拟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8年7月25日始至2018年8月3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631-5897178)。特此公告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25日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山东原芝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旗舰店、枣庄惠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安惠店(详细情况见下表)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上述企业所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已于2018年7月25日被注销。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的有关要求,经现场验收,以下1家拟办药品零售企业符合要求,拟予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18年7月25日始至2018年7月2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特此公示监督电话:0632-3168621、0632-8020387传真:0632-8020357邮编:277800通信地址:1.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2.枣庄市新城嘉汇大厦4层A区(民生路659号)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25日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52380292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200051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下企业符合GSP相关检查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请各界予以监督。电 话:0855-8218107(行政许可服务科)传真:0855-8261100(FAX)通讯地址:凯里市宁波路8号邮编:556000电子邮件:qdnsyxzsp@163.com点击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验收渭南众友健康恒振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华山大街店等9家药店符合《渭南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现场验收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18年7月26日一7月30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愈期无异议,按公示内容予以公告,将不再另行公告。监督电话:0913-2930626 0913-2930630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