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润生堂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于 2017年11月13日依法作出《撤销 GSP 认证证书决定书》,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特此通告。
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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