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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征求意见稿)

文档简介: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的要求,开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工作,编写并上报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
专家名称: 山药
更新日期:2021-11-16
类别:医疗器械/政策法规/法律法规
页数:40页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应用地区: 全国
法规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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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 附件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征求意见稿)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 关附录的要求,开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工作, 编写并上报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 报告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 一、综述 (一)生产活动基本情况:包括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 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备案人名称、住所地址、生产地址、生 产许可(备案)证号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或备案号以及生 产情况(包括委托和受托生产);创新产品、优先审批产品及附 条件审批产品情况,企业参与或获得国家级 、省级、市级重大项 目和奖励情况。 (二)委托与受托生产基本情况:委托生产情况、受托生产 情况及对所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管理,包括委托生产产品基本信 息、委托与受托生产双方基本信息、委托生产质量协议、对所委 托生产产品的质量管理等。 二、年度重要变更情况 (一)产品设计变更情况:对于与产品安全、性能、预期使 用有关的产品设计变更,应对设计变更完成评审、验证及确认; 上报年度产品注册、备案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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