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月3日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连锁门店间药品调拨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
同一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间在调拨药品时
应以州(市)为区域进行门店间的相互调拨,
不得跨州(市)进行调拨。
连锁门店间调拨的药品,
由验收人员按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在验收中如发现调拨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
应直接退回总部处理。
更多关于药品调拨的问题,
欢迎咨询CIO。
发布时间:2023-02-17 收藏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月3日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连锁门店间药品调拨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
同一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间在调拨药品时
应以州(市)为区域进行门店间的相互调拨,
不得跨州(市)进行调拨。
连锁门店间调拨的药品,
由验收人员按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在验收中如发现调拨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
应直接退回总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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