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药店防疫不力造成传播风险最高判7年

药店防疫不力造成传播风险最高判7年

发布时间:2022-01-25 收藏

视频简介: 近来有多家药店防疫不力被处罚,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跟着燕窝老师来看看吧。

详情介绍

该案例下关联内容:

文件:零售药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培训:零售药店在新《药品管理法》下该如何发展

服务:GSP合规审计


案例解析


药店防疫不力造成传播风险,
严重的要判刑了!
近来有多家药店防疫不力被处罚,
官方通报中,
光东莞市停业整顿的药店就有526家。
而现在,包括陇县在内的
多地警方已经发出提醒,
药店负责人未严格执行法定职责,
对就诊的感冒发热人员
和购买感冒、退热药品的人员信息
未按规定登记、报告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将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
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造成了
引起甲类(或按甲类管理)传染病传播,
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的,
则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如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
将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药店人要注意了!
而同时,
不少地方公安也发出提醒,
顾客如若不配合防疫工作也将被处罚。
严惩重罚,是为了坚守防疫防线,
不让”购药关“失守成为”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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