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青海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公布了第六批医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10月19日,青海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公布了第六批医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依据国家医保局通报的涉税违法(第1期)及3月、5月商业贿赂案源,3家未提交申辩材料的药企被正式评定——1家“严重失信”,2家“特别严重失信”。而通知里明确了一个关键时间点:处置措施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这并非青海独有的节奏。回顾青海前几批评价,第五批评定于5月12日,7月1日执行;更早一批8月10日评定,10月1日执行。评价与执行之间,通常留有两到三个月的间隔。
之所以留出这段空白,是因为制度设计了一条“主动修复”的通道。
国家医保局在答记者问时明确,制度的原则是“宽严相济”,给企业改正错误的机会。企业通常需要在预评级告知书送达后的2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修复函和印证材料。如果措施到位,可以免于正式评价;如果已经正式评定,在这两三个月的执行空档期内主动纠正,处置措施依然可以被撤销或调整。
2025年修订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一个极其容易被忽视的致命变化:慈善公益捐赠,不再作为信用修复的途径。
从允许企业用慈善捐赠等相对“软性”的方式表态,转向要求企业付出可量化、直接的经济代价作为修复信用的实质性前提。
比如,主动剔除涉案产品价格中的虚高空间,按回扣在药品价格中的占比计算;或者主动退回不低于不合理价款80%的金额。此外,还应当实施包括终止失信行为、对涉案员工或代理企业采取规范措施、提交合规整改报告并接受合规检查在内的一整套组合性纠正措施。
怎么自救?把纠正动作做实,经得起核查
公开信息显示,此前有某制药企业在2025年12月被评定失信后,因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月即撤销了其失信等级。此外,多地多家医药企业也因完成实质修复,失信等级被清零。就在青海发布第六批评价结果的同一天(10月19日),当地也发布了另一份通知:1家医药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审核通过,相关处置措施被取消。
这些企业的共同点是:在处置措施正式落地前,完成了实质性的纠正动作,并提交了经得起核实的材料。
CIO合规保证组织基于23年医药合规服务经验,提供招采信用修复的专项支持:
从判断失信类型与时效,到对照裁量基准设计“降价、退款、终止、整改”的措施组合,再到协助撰写修复函、梳理印证材料。我们做的不只是文书辅导,而是协助企业把纠正动作做实,确保能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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