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7 月 21 日,同源康医药-B(02410.HK)和齐鲁制药在同一天签下三份文件:许可及合作协议、供应及商业化协议、H 股认购协议。两笔首付款加起来约 7 亿元。到 9 月 20 日,其中一份失效了。
许可及合作协议卖的是品种权益:齐鲁获得在中国大陆开发、生产 TY-9591 原料药及商业化该产品的独家授权,独占、可分许可、可转让;同源康收 3 亿元现金首付款,并就监管批准与适应症扩展收取最高共计 20.6 亿元的注册里程碑付款。供应及商业化协议约定供应层级与营销费用分成,期限三年。
股权那一份是配套的:齐鲁通过全资投资平台 Anchor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每股 7.30 港元认购 63,222,744 股新 H 股,代价约 4.62 亿港元,占扩大后总股本约 14.26%,锁定六个月。把品种卖给对方,同时让对方成为股东,这套组合在创新药企的合作里并不少见。愿意同时接这两件事的产业方不多:看品种的盯临床与注册进度,看股权的盯股本结构和锁定安排,通常不是同一拨人。对卖方来说,先要清楚自己手上那笔属于哪一类。在药企多挂这类标的的,我们会先按这两类分开摆:一类是在研项目和专利,一类是企业股权,买卖两边看和挂都不收费。混在一起谈,最容易的结果是两边都对不上号。
认购协议把自己的开关写在了纸面上:认购须待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才能完成,若在经修订最后截止日期前未能达成或获豁免,协议即终止。9 月 20 日的公告说,若干先决条件尚未达成或获豁免;经审慎考虑当前市场状况及股份价格的近期变动,双方相互同意不再进一步延长这个日期。协议于是在当天结束时失效。
公告的表述很干净:此后除任何先前的违约行为外,任何一方毋须承担这份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责任。没有违约方,也没有赔偿——日期一到,协议自己停。
同一天公告里专门留了一句:许可及合作协议、供应及商业化协议,齐鲁与公司将各自继续遵守项下的义务。董事会同时表示,认购协议失效不会对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双方仍有股份发行认购的合作意愿,细节仍在磋商中。同一批文件里的三项约定,到期时各归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