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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产品的结构组成中包含主机和附件(耗材)。由于主机已停产,我们可以申请变更注册,删除主机并仅保留附件,以适配现有主机的配合使用需求吗?
关于综述资料的撰写,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121号)的要求准备综述资料。
微波消融设备的主机和消融针可单独申报注册吗?申报时是否需要限定它们的配合使用情形?
内窥镜动力设备涵盖了哪些种类?如何确定各种类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以确保其具备内窥镜手术中对组织进行绞碎或切除的功能?
最近CIO接到不少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申请的委托,因此也想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对应要求。
确定有源医疗器械的使用期限应考虑哪些因素?提交哪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