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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体系不完善,比如部分体系文件没有制定,或者制定的文件不满足现行法规要求,未按制度执行等等......
1、企业需要先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中的原料药药学申报资料要求进行研究和准备材料。2、并向当地省药监局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D证申请......
为鼓励医疗器械技术创新,国家器审中心专门开辟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创新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办理。
根据近期云南药监局发布的公告,某饰品店在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美瞳”,被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罚款3000元。
湖北药监局最新发布!药品生产企业必看的两份清单! ——《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和《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负面清单》,这也是从源头扼杀药品风险的强监管信号!
近期,国家卫健委发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就包括了新版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继江西、山西、海南等多地实施药品批零一体化后,辽宁省也紧跟步伐,在6月4日发布了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工作的公告。
我们都知道,新药上市前需要经过3期临床试验,但批准上市后,临床试验也并没有结束!在实际应用中,我们还需要继续检测其疗效和不良反应,也就是“药品上市后临床研究”,业内称其为“IV期临床试验”。
在实际生产场地、处方、工艺、质量标准等都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为了确保我国的注册信息和国外监管信息一致,企业需要向CDE提出登记人变更的补充申请。
根据药品注册检验启动主体和药品注册阶段的不同,《药品注册检验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规范(试行)》,将药品注册检验分为了四种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