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申请,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19-B26号窗口
4、药监咨询:0731-82213718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资格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资格的并通过新版GSP的药品批发企业;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和符合国家讲述标准的仓储设施;
三、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1、受理
2、资料审查:3个工作日
3、现场检查:8个工作日
4、行政审核:2个工作日
4、审定:2个工作日
5、制作与送达(办结)
申请材料
1、《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审批表》;>>审批表
2、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3、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的说明材料;
5、药品经营资质证明;
6、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7、保证声明;
8、企业平面图;
9、企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
10、重点区域安全监控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证明;
11、企业申请报告。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在审批系统中填报的申报表能否修改?
答:在审批系统中填报申请表和提交,在我局政务中心受理纸质资料前可以更改,我局政务中心受理纸质资料后不能更改。纸质资料提交政务中心受理时,纸质表格以系统中最后更改和提交的为准,且核对码应当与系统中一致。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