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

适用范围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可作为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的通用性指南,亦可作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体系建设和能力评价的参考性文件。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其它客户也可使用本《指导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进行承认和评价。

文书类别:化妆品/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36页 更新时间:2022-04-16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化妆品检测 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

¥ 0.00
预览显示加载中
占位
— 1 — —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 一、编制目的 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是化妆品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为 加强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 提升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 ,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 “十三五 ”国家 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国发〔 2017 〕 12 号)等文件要求,结 合检验检测机构实际,制定本指导原则。 二、适用范围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 》 ( 以下简称 《 指 导原则 》 ) 可作为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的通用性指南 , 亦 可作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体系建设和能力评 价的参考性文件。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其它客户也可使用本 《 指导原则 》 对 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进行承认和评价。 三、能力建设层级和功能定位 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层级采用 A 级 “全面能力 ”、 B 级 “较高能力 ”和 C 级 “常规能力 ”三个层级,原则上 A 级至 C 级 能力逐级向下覆盖。 A 级、 B 级和 C 级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功能定位如表 1 所 示。

展开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