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标准文本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的要求,包括组织架构、报告原则、报告程序、定期分析、培训与宣传、档案保管、沟通与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和规范深圳市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7页 更新时间:2024-05-24

应用地区:广东省 应用岗位: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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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稿) ICS 11.120.01 CCS C 10 D B 4 4 0 3 D B 4 4 0 3 深圳市 地方 标 准 DB4403/ T XXX — XXXX 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 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dverse drug reaction monitoring and reporting in medical institution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XXXX -XX -XX 发布 XXXX -XX -XX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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