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标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管理规范(送审稿)编制说明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管理规范》是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1 年第二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26 号)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起草的。本标准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主导单位为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9页 更新时间:2024-05-14

应用地区:广东省 应用岗位: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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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省地方标准《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 管理规范(送审稿)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管理规范》是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 于批准下达 2021 年第二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 粤市监 标准 〔 2022 〕 26 号 ) 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起草的 。 本标准由广东省药 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主导单位为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 附属医院)。 二、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 (一)编制背景 一是国家深入推进药品监管改革。 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管理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31 号 ) 及配套法规的实施 , 我国药物临床 试验相关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如出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推行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修订《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推动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提升,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准入及运行管理、药物临床试 验项目审批管理 、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规定 、 新的要求 。 二是国家加强药品标准化建设 。 国务院办公厅于 2021 年 5 月发布的 《 关 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 国办发 〔 2021 〕 16 号 ) 提出 “ 提 升标准管理能力 ” 的工作要求,明确指出应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 社会参与的相关标准工作机制,同时应强化药品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标准管 理制度措施,加强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精细化管理,这标志着我国药品标准化 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三是我省药物临床试验高速发展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我省共备案 药物临床试验 机构 120 家(含军队医院),约占全国备案机构总数的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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