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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 、 农业农村部 、 国家林草局 、 国
家中医药局四部门发布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中
药材 GAP ) 的公告 ( 2022 年第 22 号 ) (以下简称 《 公告 》 )
精神,推进我省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 ,
促进中药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 、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 “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
和习近平总书记 “ 四个最严 ” 总体要求 , 全面 落实 国务院办
公厅 《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 和省委省政府 《 关
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文件精神 , 推进我
省 中药材规范化生产 , 提升中药质量 ,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地方政府牵头推动 , 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检查和开
展技术指导的工作机制,以 “ 十大楚药 ”、“ 五大特色药材 ”
等道地药材产业基地为抓手 , 充分发挥大别山 、 武陵山 、 秦
巴山 、 幕阜山 、 江汉平原五大中药材主产区优势 , 引导中药
材生产企业或具有企业性质的种植 ( 养殖 ) 专业合作社积极
实施中药材 GAP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品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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