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配制工艺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20号)、《安徽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药监办许可函〔2022〕483 号)、《安徽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药监办许可函〔2022〕330 号)等有关要求,参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药、天然药物研究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结合中药制剂的特点,制定本技术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配制工艺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为配制工艺研究提供基本的技术指导和帮助。应用传统工艺配制实施备案管理的中药制剂还应符合传保障统中药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13页 更新时间:2024-03-26

应用地区:安徽省 应用岗位: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配制工艺研究技术 法规依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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