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四川省标公示稿(第十四批)

包含白英、百合(百合)、苍耳子、炒黑芝麻、醋艾叶、稻芽、冬瓜皮、赶黄草、谷精草、贯众炭、红毛五加皮(红毛五加)、黄荆子(牡荆)、藿香、景天三七、酒乌梢蛇、六神曲、蜜百合(百合)、乌梢蛇、制黄精(多花黄精)、槐花炭(槐花)、水蛭(蚂蟥)和烫水蛭(蚂蟥)配方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72页 更新时间:2024-03-19

应用地区:四川省 应用岗位:中药配方颗粒 法规依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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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药配方颗粒四川省标公示稿(第十四批) 1. 白英配方颗粒 2. 百合(百合)配方颗粒 3. 苍耳子配方颗粒 4. 炒黑芝麻配方颗粒 5. 醋艾叶配方颗粒 6. 稻芽配方颗粒 7. 冬瓜皮配方颗粒 8. 赶黄草配方颗粒 9. 谷精草配方颗粒 10. 贯众炭配方颗粒 11. 红毛五加皮(红毛五加)配方颗粒 12. 黄荆子(牡荆)配方颗粒 13. 藿香配方颗粒 14. 景天三七配方颗粒 15. 酒乌梢蛇配方颗粒 16. 六神曲配方颗粒 17. 蜜百合(百合)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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