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程序适用于福建省内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的审查认定工作。已获得国家药监局审查认定的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可直接按已获得本程序认定的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情形执行。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10页 更新时间:2024-03-12
应用地区: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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