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标本数字信息采集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目前,广东省普遍存在中药标本数据化不足,导致中药标本信息无法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制约了在新时代背景下对中药标本更深内涵的发掘和应用。《中药标本数字信息采集技术规范》标准的发布和实施,通过促进中药标本数据库的建设,借助互联网技术可使各地用户通过网络直接查询数据库信息,在真正意义上实现资源共享,将给科研和开发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指导中药从业者、科研工作者和学者们探索数字智慧中药标本的系统构建、资源分享和科普服务功能,挖掘数字化中药标本的潜在价值,提升中药标本的科技水平和文化内涵,弘扬和传播中医药优秀文化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8页 更新时间:2024-03-11

应用地区:广东省 应用岗位:中药标本数字信息采集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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