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性内窥镜用高频手术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软性内窥镜用高频手术器械,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分类编码为01-03-04。产品与高频手术设备配合使用,通过软性内窥镜的器械通道进入人体,利用高频电流对人体组织实施切开、凝血、活检、切除等操作。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22页 更新时间:2023-12-06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软性内窥镜用高频手术器械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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