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川渝药品监督管理一体化,统一四川省和重庆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检查验收标准,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规定,结合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检查验收实施细则》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51页 更新时间:2023-11-02
应用地区:重庆市,四川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