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中药材GAP),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34页 更新时间:2023-10-19

应用地区:云南省 应用岗位:中药材GAP基地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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