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件
磁共振成像系统人工智能软件功能审评要点
本审评要点是对磁共振成像系统人工智能软件功能的一般
要求 , 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的内容是否适用 。
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具体
的产品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审评要点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
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
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审评要点。如果有
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
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审评要点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
展,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本审评要点不包含临床评价的要求,也不包含人工智能伦
理、数据产权等法律法规层面要求。
一、 适用范围
本审评要点适用于采用人工智能技术 (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
AI )的磁共振( magnetic resonance, MR )成像系统。按照现行
有效的 《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 , 该类产品分类编码为 06-09 , 管
理类别为 III 类。
本审评要点所指的 AI 软件功能 , 必须 运行于 MR 系统 , 且
作为 软件组件随 MR 系统进行注册 。 某些 AI 软件功能以专用型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