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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移动心电房颤检测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移动心电 房颤检测产品
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 , 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 。
本指导原则是对移动心电 房颤检测产品 的一般要求,注册
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
和细化。注册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内容
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
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
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
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
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移动心电房颤检测产品指通过对移动设备采集的心电数据
进行分析,识别出房颤事件并给出提示的医疗器械。本指导原
则仅适用于在非医疗机构使用的房颤检测产品,不适用于医疗
机构中带有心电分析功能的监护仪,及用于诊断的心电图机、
动态心电图机等设备。
二、注册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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