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变更备案)

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通过提供伪造变造的证件证明(含相关人员)、虚假数据和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由市药监局予以撤销,并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对外公示,公示期视情节为六个月至一年。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申报资料/其他 文书页数:6页 更新时间:2023-06-15

应用地区:北京市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变更备案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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