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

1.二维码编号应与受理系统匹配。 2.表格中项目内容应填写齐全。 3.申购单位名称应与证照信息一致。 4.法定代表人应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字的,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委托他人代签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明确代签事项范围及有效期。 5.符合受理条件。 6.加盖公章,公章与单位名称一致。

文书类别:药品/申报资料/许可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3-05-06

应用地区:北京市 应用岗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法规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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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 申购单位名称 (公章)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 经办人 电话 身份证号 申购药品名称 (通用名) 规格 药品类别 □ 原料药 □ 单方制剂 剂型 申购数量计算 依据 申购数量 药品生产企业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供货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合法用途及安全管理承诺: 我单位申请购买 ,用于 。 我单位已具备符合要求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及安保设施设备,建立并执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购用 、保管 、安保管理制度 ,遵守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 能够确保本次申购用途合法,药品安全可控。 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我单位申请购买 ,提交如下材料: □ 1.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原件 1份; □ 2.申请人合法资质及合法用途凭证复印件 1份; □ 3.供货单位合法资质复印件 1份; □ 4.国内购货合同复印件 1份; □ 5.授权委托书原件 1份。 我单位提交的上述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本次申请的药品行政审批事项不具有《药品安全 “ 黑名单 ” 管理规定(试行)》(国食药监办 [2012]219 号第七条规定的行业进入情况)。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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