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变更备案形式审查资料填报指导意见书(2023全程网办版)

《指导意见书》旨在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工作,指导备案人按照最新文件要求填报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事项。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8页 更新时间:2023-04-18

应用地区:浙江省 应用岗位: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变更备案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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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杭州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变更备案 形式审查资料填报指导意见书 ( 202 3 全程网办 版) 一、 关于杭州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全程网办的说明 1. 备案人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 “医疗器械地方行政许可 (备案)信息系统 ”,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上传材料均应为加 盖企业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 PDF 格式电子文件 ) 。 市局窗口对材料进 行形式审查 , 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 , 备案人无需线下提交任何纸质材 料。 2. 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电子资料合法 、 真实 、 准确 、 完整和可 追溯。备案完成后,备案人应自行保存备案时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 , 并存档备查。 3. 产品备案完成后 , 备案人可自行在 “医疗器械地方行政许可 ( 备 案 ) 信息系统 ”查看或打印备案编号告知书和备案信息表 。 若有需要 , 备案人可申请备案编号告知书加盖公章版。 4. 市局提供线上及线下咨询服务,线上咨询邮箱: hzsylqx@163.com , 联系电话 : 0571-87008503 、 87008506 ; 线下服务 地点:杭州市解放东路 18 号 H 楼行政服务中心 1 楼。 5. 原系统备案产品进行变更备案 , 或需输入数据校验码 , 企业端 可查询,也可联系市局代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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