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表

7.本表须打印,A4纸张,一式一份,加盖骑缝章。

文书类别:药品/申报资料/补充申请/再注册申请 文书页数:4页 更新时间:2023-04-11

应用地区:北京市 应用岗位: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0.00
预览显示加载中
占位
受 理 号: 受理日期: 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表 制剂名称: 申请事项: □ 变更制剂的配制单位名称 □ 增加中药制剂的功能主治或者化学制剂的适应证 □ 变更制剂的使用剂量 □ 变更 /增加制剂规格 □ 变更制剂的辅料 □ 变更制剂的配制工艺 □ 修改制剂的注册标准 □ 替代或减去制剂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 态的药材 □ 补充完善制剂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 改变制剂的有效期 □ 改变制剂的用法,但不改变制剂的给药途径 □ 其它 申请人: (公章)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