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一次性进口药品申请报告

内容应包括:拟申请进口对照药品的境内外批准上市情况、拟申请进口对照药品的来源、具体用途、数量、使用计划及拟进口药品的口岸。申请人书面承诺所进口药品不得用于上市销售及申请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 上述申请报告及承诺须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属于委托代理的,申请人和委托方同时加盖公章。

文书类别:药品/申报资料/审批/审查申请 文书页数:2页 更新时间:2023-03-30

应用地区:江苏省 应用岗位:研制过程中所需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 法规依据:《总局关于研制过程中所需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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