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研、教学购用特殊药品(含对照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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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类别:药品/申报资料/其他 文书页数:2页 更新时间:2023-03-17

应用地区:上海市 应用岗位:申报专员 法规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05年公布,2016年修订)/《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国药管安(1998)127号)/《关于切实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监管的通知》(国药监安【2002】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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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教学购用特殊药品(含对照品)申请表 (空白文本)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药 品 麻醉药品 □ 精神药品 □ 医疗用毒性药品 □ 对照品 麻醉药品 □ 精神药品 □ 医疗用毒性药品 □ 品名 规格 药品批准文号 申请数量 (不够请另附页说明) 购买特殊药品 (含对照品)用 途说明 (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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