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保护品种补充申请表

要求表内项目填写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企业名称、药品名称、批准文号、剂型、规格等项目,应与有效批准证明文件一致。 在“生产与质量管理情况”栏目除说明生产与质量管理情况外,还应注明与申报品种相关的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的名称、型号及制造企业名称等。

文书类别:药品/申报资料/许可 文书页数:4页 更新时间:2023-03-04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中药保护品种 法规依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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