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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 基因突变 试验技术指
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 规范开展化妆品和新原料的安全 评估 工作 , 根据 《 化
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 《 化妆品
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 《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
规定 》 及相关法律法规 、 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以下简称中检院 ) 起草了 《 体外
哺乳动物细胞 基因突变 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
(以下简称 《 技术指导原则 ( 征求意见稿 ) 》 ) 。 现将起草
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起草的必要性
2021 年 5 月 1 日 ,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和相关配套
法规已正式施行 。 《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 《 化妆
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 》 规定 防脱发和氧化型染发 特殊
化妆品 需要进行致突变性遗传毒性试验 , 其中基因突变终点
的检测可以选用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Ames 试验)或体外哺
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
中 , 当需要对 新原料是否具有致突变性 进行 评价时 , 可 使 用
该项试验进行检测或 安全评估 。 该 试验与经典的细菌回复突
变试验( Ames 试验) 均 为检测遗传毒性 中的 基因突变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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