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
依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4 号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 号 )、《 市 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
序暂行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6 号 )、 江苏省
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关于重新发布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的通知 》(苏财综〔 2016 〕 10 8
号)和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药品、医疗器械
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苏发改收管发 〔 2019 〕 91 号 )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缴费程序
(一)首次注册申请
注册申请人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境内第二类
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申请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后
出具《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缴费通知书 》,注册申请人应
当按要求缴纳。
(二)变更注册申请
注册申请人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境内第二类
医疗器械产品许可事项变更注册申请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
局受理后出具《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缴费通知书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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