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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
质量管理规范实操指南(试行)
2019 年修订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中明确规定 ,
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 2021 年,国家局发布《药物警戒质量
管理规范 》( GVP ), 这是药品管理法确立我国实施药物警戒制度
以来 , 首个有关持有人实施药物警戒制度的纲领性文件 , 具有重
要意义。
为促进 GVP 在江苏落地实施,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
生产监管处委托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制定本 《 江苏
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实操指南 》(以下
简称 “ 指南 ”)。
一、目的
指导我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规范开展药物警戒工作 , 促 进
GVP 在江苏落地实施,以实际行动助企纾困,帮助持有人解决
实际困难,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适应范围
适用于江苏省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药物警戒工作 , 本
指南仅针对上市后的药物警戒活动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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