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
医疗器械 生产企业 停止生产报告表
企业名称 报告日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停产类型 企业停产 生产品种停产
停产品种
停产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停产原因
对报告事项采
取的措施简述
附件
备注
省内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停止生产活动的,应于停产后1个月内,向省药监局报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停止生产报告表》。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3-01-29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