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停止生产报告表

省内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停止生产活动的,应于停产后1个月内,向省药监局报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停止生产报告表》。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3-01-29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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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医疗器械 生产企业 停止生产报告表 企业名称 报告日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停产类型  企业停产  生产品种停产 停产品种 停产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停产原因 对报告事项采 取的措施简述 附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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