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性感冒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
导原则( 2022 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流行性感冒病毒 ( 以
下简称流感病毒 ) 核酸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
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
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 , 申
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 , 若不适
用 , 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 并依据产品的具体
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
导性文件 , 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 , 亦不作为
法规强制执行 ,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 , 也可以采用 , 但
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
平下制定 , 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 , 以及科学技术的不
断发展,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采用 逆转录实时荧光 PCR 法,对人
口咽拭子 、 鼻咽拭子 、 痰液 、 鼻拭子 、 抽吸液等呼吸道分泌
物样本中的流感病毒核酸进行 体外定性的检测试剂。
对于采用其他方法学或其他样本类型的流感病毒核酸
检测试剂 , 可能部分要求不完全适用或本文所述内容不够全
面 , 申请人可参照本指导原则 , 根据产品特性对适用部分进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