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标准(征求意见稿2)

本指南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申报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的相关工作。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8页 更新时间:2022-12-01

应用地区:广东省 应用岗位: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申报 法规依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岭南名方”遴选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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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附件 2 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 “ 岭南名方 ” 遴选标准 (征求意见稿 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一、 中医临床评价 ( 1)以中医理论为指导 , 源于名医名方 , 理法方药合 理 10 一、理方方药合理(总分 5 分 )。 二、源于名医名方(总分 5 分 ): 1.院士、 国医大师 ( 5 分) ; 2.全国名中医 ( 4 分) ; 3. 广东省名中医 ( 3 分) ; 4.主任中医师 ( 2 分) ; 5.副主任中医师及其以下 ( 1 分) 。 三 、 加分项 ( 加 2-3 分 ) : 处方提供者 所在 专科在全国排名靠前 。 四 、 减分项 ( 减 1-2 分 ) : 处方中含有毒性 药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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