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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安全性和有效性
评价指导原则第三部分 : 生物 相容性 /毒理学
评价
( 征求意见 稿)
一、背景
本指导原则为注册申请人 /监管人员提供关于应用纳米
材料的医疗器械生物 相容性 /毒理学评价相关方面的信息。
本指导原则是对应用纳米材料医疗器械生物 相容性 /毒
理学评价的一般要求 , 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
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分说明和细化 。 注册申请人还应
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 若不适
用,需详细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 ,
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 , 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
行,如果有能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方法,也可以采用 ,
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 应在遵循相关法
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
平下制定的 , 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 , 以及科学技术的
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 , 由纳米材料
组成或包含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的生物 相容性 /毒理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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