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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呼吸道湿化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医用呼吸道湿化器注册
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 , 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查注册申报资
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用呼吸道湿化器的一般要求 , 申请人应依
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 。 若不适用 , 需具体阐
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 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
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
文件 ,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 ,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 ,
请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
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 , 也可以采用 , 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
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
定 , 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 , 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相
关内容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所指的医用呼吸道湿化器 , 是用于湿化输送给患
者的呼吸气体的医用电气设备,通常与呼吸治疗设备配合使用 ,
一般由主机、贮水箱和一些附件组成。
当前 , 一些呼吸治疗设备也集成了湿化器 , 如睡眠呼吸暂停
治疗设备 、 高流量呼吸治疗设备 。 本指导原则也适用于这些设备
的湿化器部分。
二、注册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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