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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一次性使用腹膜透
析导管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 , 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
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注册申报资
料的一般要求 , 注册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
内容是否适用 。 若不适用 , 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
据 , 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
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
导性文件 , 但不包括 审评 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 , 亦不作为
法规强制执行 , 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使
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 ,
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
平下制定的 , 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 , 以及科学技术的
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 《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 中按照 第二类
医疗器械管理的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分类编码 为
10-04-04 。 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 通常由管路 、 连接端口 、
保护帽等组成 。 一般采用高分子材料制成 。 无菌提供 , 一次
性使用。用于对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腹膜透析建立治疗通
路 。 本指导原则不包含与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导管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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