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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水 疗 机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肠道水疗机注册申报资
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肠道水疗机的一般要求 , 注册申请人应依据
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 。 若不适用 , 需具体阐述
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 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
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
文件 , 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 , 亦不作为法规强制
执行 ,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 如果有能够
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 , 也可以采用 , 但是需要提供详细
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 医疗机构治疗时 将液体灌注到 患者 肠道
内 , 同时通过排液管将液体引流到体外实现对结肠的清洗 所 使用
的设备,不含液体。 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分类编码 为
09-08-05 。
本 指导原则 不适用于家庭使用及给药治疗的肠道水疗机 , 但
这些 产品 可参考本指导原则进行技术审查。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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