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GLP机构和已按规定备案的GCP机构的监督管理。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GCP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并相互通报相关监督检查情况。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80页 更新时间:2022-10-11
应用地区: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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