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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
体外诊断试剂变更注册项目立卷审查要求
相关说明:
1. 为确保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变更注册项目立卷审查的规范
开展,制定本审查要求。
2. 立卷审查指按照立卷审查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对申
报资料进入技术审评环节的完整性 、 合规性 、 一致性进行判断的
过程 。 立卷审查不对产品的安全性 、 有效性评价的合理性 、 充分
性进行分析,亦不对产品风险受益比进行判定。
3.对于立卷审查要求中的问题 , 若在立卷审查环节未能做出
充分判断 , 导致不应通过立卷审查环节的申报资料通过了立卷审
查 , 在技术审评环节 , 仍可对立卷审查要求中的问题提出补正意
见。
4.若变更申请增加的内容与原医疗器械注册证批准内容不
能作为同一个注册单元 , 审评人员应在 “总体审查问题 ”的第 1 个
问题的 “存在问题 ”一栏中明确建议删除的内容 , 仅对剩余部分开
展立卷审查,并注明 “立卷审查的对象为可以保留在本注册单元
内的内容 , 已建议删除的内容相关的立卷审查问题 , 本次立卷审
查未予判断 ”。若在去掉不属于同一注册单元的内容后,无其他
变更申请事项 , 则可直接做出 “立卷审查不通过 ”的决定 , 不需要
回答其他立卷审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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