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医疗器械 生产企业 新增生产品种报告 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新增生产产 品列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 证 号 是否受托生产 委托企业 名称 受托 起止
期限 报告生产日期 备注
本 公司 承诺 : 我公司具备本次新增品种生产条件 , 并且本次新增品种不涉及生产范围变化 。 保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医疗器械生产
活动。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定期通过“河北省医疗器械监管系统”报告所生产的产品品种整体情况。涉及生产产品品种(包括自产和委托、受托生产品种,下同)发生变化的,相关企业应在变化后10日内登录“河北省医疗器械监管系统”,并在“报告事项”模块中进行填报,其中涉及委托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委托方、受托生产产品、受托期限等信息。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目录表格/其他 文书页数:1页 更新时间:2022-08-04
应用地区:河北省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生产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