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器械企业进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工作指引(第五版)

本指引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器械企业加强对进境牙模等物品接收、拆包、消杀、储存、包材处置、生产使用等各环节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实行“人、物、环境”同防,做到精准科学、闭环管理、规范有序。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7页 更新时间:2022-07-27

应用地区:广东省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企业进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 法规依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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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广东省医疗器械企业进口物品 防控新冠病毒工作指引 医TQ 为 贯彻落实 “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 总策略和 “ 动态清零 ” 总方 针, 指导医疗器械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采购、储 存 、使用进 口物品过程中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制定本指引 。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 医疗器械企业加强对 进境牙模等 物品接收、拆包、 消杀 、储存、包材处置、生产使用 等各环节 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 , 实行 “ 人、物、环境 ” 同防 ,做 到精准科学、 闭环管理、 规范有序。 人员管控参照国务院联防联 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 广 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第三版) 》执行 。 进境牙 模以外的 进口非冷链 原材料及相关物品 的管理,参照 国 务院联防 联控机制综合组 《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的通知》( 国卫明电〔 2022 〕 270 号 )执行。 二、进境牙模 管控要求 进境牙模加工 企业要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 ,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 疫情常态化 进境牙模 及人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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